負責市政府常務工作。負責發展和改革、財政、規劃和自然資源、生態環境、交通運輸、應急管理、國有資產監管、國防動員(人防)、機關事務管理、稅務、能源、消防救援等方面工作。
協助市長聯系市審計局、審計署駐長春特派員辦事處。
分管市政府辦公廳(市政府參事室)、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(市能源局)、市財政局、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、市生態環境局、市交通運輸局、市應急管理局(市礦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)、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、市國防動員辦公室(市人民防空辦公室)、市機關事務管理局、市消防救援局,市屬國有企業。
聯系金融工作,市人大常委會、市政協、市監察委員會、市公務員局、市委市政府政策研究室、市統計局、國家統計局長春調查隊、國家稅務總局長春市稅務局、市行政學院、市消防救援支隊、財政部吉林監管局、中國人民銀行吉林省分行、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吉林監管局、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吉林監管局、駐長各金融機構、市郵政管理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