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12月11日,省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長春市反饋了督察意見。長春市委、市政府高度重視、全面認領,將督察反饋問題整改作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、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重大政治任務和重要民生工程,與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、助力美麗吉林建設統籌推進,研究制定《長春市貫徹落實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》,嚴、實、高效推動督察反饋問題整改。截至2024年10月,第二輪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的25項任務已完成4項;交辦的1683件信訪案件,已辦結1681件,辦結率99.9%。
提高政治站位,壓緊壓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。市委、市政府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,忠實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,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納入各級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計劃;市委、市政府主要領導多次召開會議,專題研究生態環境保護工作,并對會議內容親自安排、親自把關;堅持落實“黨政同責、一崗雙責”,壓實生態保護環境工作職責,對督察組移交的3個問題,共處理17人,其中黨內嚴重警告1人、黨內警告2人、政務警告1人、政務記過1人、書面檢查2人、批評教育6人,另有4人因存在交叉違法違紀問題,已并案處理,其中1人被開除黨籍、開除公職。
堅持問題導向,從嚴從快推動督察反饋問題整改。突出抓好督察反饋重點領域整改,強化水源地水質超標風險應對措施,密切關注新立城、石頭口門水源地水質情況,開展水庫庫區、支流加密監測和保護區全面排查;加快出臺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方案,重點推進燃煤鍋爐淘汰治理改造,提前謀劃秋季秸稈禁燒工作;著力推動農村黑臭水體治理,開展農村環境整治成效評估;不斷推動城市管網改造,提高雨污分流制管網比例;加強汽修行業管理,提升汽修行業環境保護水平;對畜禽糞污治理和收轉運體系運行狀況進行督查督辦。每月對督察反饋問題進行調度,集中開展全市生態環境問題排查整治。
落實高水平保護,不斷提升全市生態環境水平。貫徹全省建設“美麗中國”吉林先行區的目標,全面落實《美麗吉林建設規劃綱要(2024—2035年)》,啟動美麗長春建設工作,編制《美麗長春建設規劃》;建成“無廢細胞”506家,推動《長春市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管理條例》立法,與吉林市啟動“無廢城市”合作共建,初步建成“散小微”社會固體廢物收、轉、運網絡體系。2024年1~10月,全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272天,同比增加14天,優良天數比例89.2%;重污染天數5天,同比減少2天。PM2.5下降8微克/立方米,重污染天數減少3天。在16個國控斷面中,10個為Ⅲ類及以上水體,6個為Ⅳ類水體,全面消除Ⅴ類及劣Ⅴ類水體,優良水體比例達到62.5%,同比提升6.2個百分點,提前完成省考核目標。
下一步,我市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,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,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堅持把高水平保護和高質量整改有機結合,緊盯督察反饋的25項整改任務和交辦的1683件信訪案件,一以貫之務求實效,抓好整改。持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,全面提升生態環境監管能力,扎實推進生態修復與系統治理,持續改善全市生態環境質量,努力打造“美麗吉林”長春樣板。
編輯:蔡露露 復審:趙欣穎 終審:李春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