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制定背景
為深入貫徹市委、市政府關于健康長春建設的決策部署,進一步加強殘疾預防,有效減少和控制殘疾發生、發展,以基層為重點,以改革創新為動力,將殘疾預防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,提高全社會殘疾風險綜合防控能力,有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。依據《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》(國務院令675號)和《國家殘疾預防行動計劃(2022-2025年)》(國辦發〔2021〕50號),以及《吉林省殘疾預防行動計劃(2022-2025年)》(吉政辦發〔2022〕27號),結合我市殘疾預防發展實際,制定本《行動計劃》。
二、基本內容
第一部分總體要求,確立了殘疾預防行動的指導思想,到2025年工作目標和殘疾預防25項主要指標。
第二部分主要行動,部署了五個領域共20項重點工作任務。一是殘疾預防知識普及行動,主要包括推動殘疾預防知識科普和傳播,加強重點人群殘疾預防知識普及,組織實施重點宣傳教育行動;二是出生缺陷和發育障礙致殘防控行動,主要包括加強婚前、孕前保健,做好產前篩查、診斷,加強兒童早期篩查和早期干預;三是疾病致殘防控行動,主要包括預防和控制傳染病及地方病致殘,預防和控制慢性病致殘,預防和控制職業病致殘,加強社會心理服務和精神疾病防治;四是傷害致殘防控行動,主要包括加強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監督管理,加強道路交通和運輸安全管理,加強兒童傷害和老年人跌倒致殘防控,增強防災減災能力,加強農產品和食品藥品安全監管,保障飲用水安全和加強空氣、噪聲污染治理;五是康復服務促進行動,主要包括加強康復醫療服務,保障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,加強長期照護服務,提升無障礙設施建設水平。
第三部分保障措施,從加強組織領導、強化信息支撐、加強監測評估和加強宣傳引導等四個方面提出具體要求,強化殘疾預防工作的實施保障。
三、主要特點
一是對準殘疾預防五大行動25項主要指標,明確了計算方法和說明,更便于實施主體和職責單位完成各項任務。
二是完善殘疾預防工作制度,將殘疾預防每項具體工作落實到相關部門,建立健全部門各負其責、分頭實施、定期溝通的殘疾預防工作推進機制。
三是緊扣重點人群,加強宣傳引導,普及殘疾預防知識,提升全生命周期的殘疾預防理念。
四是推廣使用 “一平臺、兩中心”,構筑四大體系,支撐全市監督管理、監測預警、指揮救援、決策支持等應急管理工作,提高突發災害現場應急處置能力和水平。